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和《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合工大政发〔2017〕13号),为强化创新创业实践训练,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级别
大创项目分为国家级、省级、校级三个级别。国家级项目包括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三种类型,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省级和校级项目包括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两种类型。
三、项目选题来源
1、科教融合项目。依托教师科研或教学研究课题,将课题分解细化为子项目, 由课题组成员教师担任项目指导教师,可自选学生组建项目团队。立项数不低于学院指标总数的50%。
2、产教融合项目。在省级、校级项目中增设产教融合项目,支持学院对接企业,将企业生产实际问题转化为大创项目选题。不占学院指标,每学院不超过10项。
3、赛创结合项目。鼓励将各类高水平竞赛与大创项目相结合,将竞赛题目转化为大创项目选题。依托立项项目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不低于学院总数的80%。
4、自主选题项目。在教师指导下自拟的发明、设计、创作或社会调查等探索性研究课题,以及实验室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等。立项数不超过学院指标总数的20%。
四、项目经费
1、各类项目经费标准如下(单位:元):
项目分类 |
创新训练项目 |
创业训练项目 |
创业实践项目 |
理工科类 |
人文社科类 |
国家级 |
8000 |
5000 |
8000 |
30000 |
省级 |
4000 |
2500 |
4000 |
|
校级 |
1500 |
1000 |
1500 |
|
注: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经费原则上不低于同类型其他项目支持经费的2倍。
2、项目立项经费统一划拨学院统筹使用,学院要兼顾合肥、宣城两个校区,要加强经费使用监管,确保经费合理开支、及时开支、规范开支。
3、产教融合项目经费由企业直接资助或通过企业支持的科研项目经费资助,支持经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学校项目经费的2倍。
五、项目指标
1、学校按照“基础指标+动态指标”的方式对学院大创项目指标进行调整,基础指标以学生规模为依据,动态指标结合上一年度学院申报情况、结题抽查情况、入选大创年会等标志性成果情况确定。
2、合肥校区和宣城校区分别制定指标动态调整方案,经本科生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指标整体打包分配到学院,由学院进行二次分配。
六、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面向全日制非毕业年级在读本科生申报,每名本科生每年只能主持一个项目或参加不超过两个项目,且保证在毕业之前结题。曾因个人原因终止项目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再申报新的项目。
2、项目团队以3~5人为宜,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人可以是个人或团队(1~5人);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团队(3~5人);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团队(3~10人,成员可含在读研究生),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年级组建团队。
3、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每人每年同时指导项目不得超过2项,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人数不超过2人。对于申报产教融合项目的团队,鼓励校内导师与企业导师共同指导,创业实践项目指导教师实行校内和校外“双导师”制。
4、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为提升项目质量,原则上国家级项目的选题应来自教师在研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有完成大创项目经历,特别是通过大创项目发表或录用高水平学术论文、申请或授权软著专利、获高水平学科竞赛省级以上奖励等成果。
七、项目申报及立项程序
1、项目负责人通过“信息门户-大创系统”进行项目申报,根据申报项目类型上传《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附件2-1)、《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附件2-2)或《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2-3)。指导教师在系统提交审核意见。
2、各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按分配指标立项(附件3,产教融合项目不占指标),其中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推荐不超过1项,评审结果需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并在系统提交。
3、5月10日前,各学院将评审实施细则、拟立项项目申报汇总表(由大创系统导出,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xxy@hfut.edu.cn,纸质版(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交至创新创业教育处,宣城校区项目由学院统一报送,同时提交纸质版至宣城校区教务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315368807@qq.com。
4、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重点支持领域项目进行评审,并公布立项结果。
八、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择优立项,完成项目申报数量指标,确保项目质量。学院应制定项目评审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包括评审标准、评审程序、专家组成、回避原则、经费等级等内容,保证项目评审公平、公正、公开。
2、学校制定学院大创项目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依托项目发表论文数、省部级以上竞赛获奖项数、专利/著作权数、参与项目学生创业数等),考核结果将纳入下一年度指标动态调整参数,考核优秀学院将予以奖励。
3、项目立项后,原则上不得终止项目,否则取消项目成员以后申报资格。项目指导教师、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及其排序原则上不得变更,确因不可抗力申请变更,须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必须征得指导教师、申请变更人、被变更人、涉及变更人的同意,并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办理。
4、依托项目发表的论文需在首页或致谢部分标注:“国家级/省级/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编号:)”。
5、为贯彻“以学生为中心”教育理念,落实“资源跟着学生走”工作原则,宣城校区基础部、本科生院工程素质教育中心教师在相关学院指导学生申请大创项目,相关学院要予以支持。
合肥校区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0551-62901107,地点:行政2号楼308室
宣城校区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63-3831359,地点:行政楼113室
本科生院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