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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课堂成绩单”(“科技创新”模块)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1-07-06 作者: 浏览次数:

(一)培养目标

激发学生科技创新和科学研究的兴趣和潜能,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负责单位

牵头单位:教务处

协同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宣城校区管委会、各学院等。

(三)项目内容

“科技创新”模块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科技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获得的成绩,以及发表论文、获得知识产权、参加其它创新创业活动等。

(四)评价方式

本模块成绩采用“五星”评价,1星为达标,最高成绩为5星。模块成绩由各个单块项目的最高星级决定(见评价标准)。

(五)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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