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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四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发布日期:2018-05-07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2018年安徽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通知》

(皖教秘高〔2018〕4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四届合肥工业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四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合肥工业大学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大赛总体安排

第四届大赛要力争做到“有广度、有高度、有深度、有温度”,努力体现有突破、有特色、有新意。扩大参赛规模,广泛实施“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热血青春力量;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一带一路”建设、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等国家战略。

第四届大赛将举办“1+5”系列活动。“1”是主体赛事,“5”是5项同期活动,具体包括:

1.“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打造一堂全国最大的思政课。组织理工、农林、医学、师范、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等,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十九大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具体活动方案见附件)。

2.“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系列活动。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推动教育先行,实现创新创业教育交流合作从“丝绸之路经济带”到“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全面布局,为民心相通、合作共赢铺路搭桥。建立创新创业教育共同体,成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大学联盟、举办“一带一路”大学校长创新创业教育论坛,深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双创教育合作和青年交流,为国际高等教育发展贡献新经验。

3.“大学生创客秀”(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在大赛总决赛期间举办“大学生创客秀”,在承办校厦门大学设置项目展示区、项目路演区、投融资对接区、合作签约区、交流分享区、创意产品体验区等,开展投资洽谈、创新创业成果展、团队展示等活动,为各方人员提供开放参与的机会。

4.改革开放40年优秀企业家对话大学生创业者(“互联网+”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报告会)。邀请改革开放40年来涌现出的有影响的企业家、投资人、行业领军人物、技术专家与大学生创业者对话,在总决赛期间开设报告会或主旨演讲,围绕产业发展趋势、行业人才需求和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等主题进行交流,传播成功经验,共享创新创业理念,助力大学生成长发展。

5.大赛优秀项目对接巡展。在2018年“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和大赛总决赛期间设立专区,开展优秀项目展示交流和投融资洽谈对接活动,进一步推动大赛成果转化应用。实施国际优秀创新创业项目落地计划,举办地方政府与双创项目对接巡展,推动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社会效益好、具有明显投资价值的优质项目落户中国。

我校今年重点开展主体赛事,“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及“大学生创客秀”(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

四、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学校主办,计算机与信息学院承办。

为做好此次赛事,学校决定成立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专家委员会和组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

组委会主任由学校校长梁樑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委员由教务部长、学工部长、团委书记、各学院院长和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主任担任。组委会负责大赛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工作。

组委会邀请高校、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中国工程院院士杨善林教授担任专家委员会主任。组成人员另定。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主任黄景荣担任办公室主任,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副主任吴文涛、团委书记南国君、校友会办公室主任黄长喜、软件学院院长郑利平、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副院长杨学志、管理学院副院长李凯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比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担任主任的院级组织机构,负责本院参赛的组织实施,并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报告有关大赛组织情况。

五、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各学院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申报条件。

七、“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学院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包括师生共创)团队在前期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产学研合作、大学生社会实践和脱贫攻坚等活动基础上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或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通过项目推进或成果转化开展实质性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升级,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将“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有机融合。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鼓励各学院申报该赛道参加比赛。

八、国际赛道

积极探索组织国际赛道校级赛,鼓励各学院推荐国外友好合作高校的项目参赛,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或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国外政府正式认可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

九、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5月-8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2.比赛时间(2018年8月1日-8月10日)学校对报名的项目进行评审,同时择优推荐参加第四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十、政策支持和奖励

1.政策支持

获得金、银、铜奖三个等级的学生团队,学校分别给予相应创新学分认可,并在保研、评优工作中给予倾斜。

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得金、银奖的指导教师和团队项目,按照安徽省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程序,由学校组织、指导教师牵头申报,经评委会评审后可对应授予安徽省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不占学校当年申报名额。

在安徽省总决赛中获得金、银奖、铜奖的指导教师和团队项目,按照合肥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程序,由学院组织、指导教师牵头申报,经评委会评审后可对应授予合肥工业大学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不占学院当年申报名额。

2.奖励

在全国、全省和校级比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的团队项目组,指导教师和组织项目参赛单位,将分别给予重奖。具体奖励办法另定。

十一、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切实做好比赛组织工作,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同时,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2.每单位推荐参赛项目数不少于20项。学院间交叉组队的项目,学院间要做好协调工作,只能作为一个参赛项目申报。

3.其他大赛有关事宜,可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杨老师,电话:13966669525

电邮:hfuthlwj@163.com

QQ交流群:合工大互联网+大赛646414298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

附件2: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2018年安徽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40号)

合肥工业大学

2018年5月7日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docx

附件2: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2018年安徽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40号).docx

上一条:关于举办安徽省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暨合肥工业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