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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科技竞赛审定规则

发布日期:2019-03-29 作者: 浏览次数:

为了正确引导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保证大学生科技竞赛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和有限资金的合理使用,提升竞赛质量和水平,按照“质量为基、品牌为先、排行导向、动态调整”的原则,特制定本审定规则。

1、赛事影响力审核

学校支持学生积极参加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国家一级学会等部门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科技竞赛(不包括技能考级类竞赛);支持列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估排行榜的赛事;支持有行业影响力、学校特色、学院品牌的赛事。

2、赛事成绩审核

综合赛事近三年的成绩情况,动态调整经费支持额度。经费每年向获大奖、品牌赛事倾斜,对组织无序、成绩平平、经费使用混乱的赛事不予经费支持。

3、赛事经费预算审核

重点审核赛事所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原则上竞赛经费主要用于宣传费、报名费、资料费、材料费、加工制作费、外聘专家评审费、差旅费等(经费使用及执行进度要求按学校审定的预算和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4、赛事申报审核流程

(1)科技竞赛的参赛工作由学科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申请经费的竞赛项目由学院明确竞赛负责人,竞赛负责人填写竞赛申报书,申报书要求填写规范,经费预算各项支出详细具体。

(2)承办学院要组织专家对竞赛负责人提交的竞赛申报书进行初评,对竞赛方案、竞赛负责人、经费预算、是否立项等方面给出明确的评审意见。

(3)学校组织专家审核学院提交的竞赛申报书,审定后的年度经费预算统一划拨到学院。学校鼓励学院多渠道筹措竞赛经费,并按相关要求做好经费管理工作。

5、赛事申报时间

赛事原则上于每年四月份和九月份分两次集中申报。

教务处

2019年3月22日

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科技竞赛审定规则(合工大教务函〔2019〕5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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