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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3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合工大政发[2017]13号)的要求,各学院(含宣城校区各系)应在12月8日前完成2021年立项的省、校级大创项目中期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

1、项目负责人于11月24日前在大创系统提交中期检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同时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纸质版至各学院。(大创系统由信息门户进入或通过网址登录:http://cxcy.hfut.edu.cn/,需在校园网内)

2、项目负责人提交中期检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后,指导教师在大创系统提交中期检查表审核意见,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中期考核。

3、项目答辩结束后,各学院管理员于12月8日前在大创系统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成绩(优秀、通过),由大创系统导出中期检查汇总表,或填写《2021年省、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成绩表》(附件2),于12月10日前将中期检查成绩表纸质版盖章交至创新创业教育处,电子版发送至cxxy@hfut.edu.cn;宣城校区中期检查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教务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1243623421@qq.com。


二、检查内容与要求

1、各学院要成立大创项目中期检查专家组,结合项目执行过程和依托项目发表学术论文(需标注项目号)、竞赛获奖、发表专利、著作权等项目成果情况,科学合理制定检查验收评价标准,省级项目标准应高于校级项目。中期检查项目成绩按优秀和通过两档评价,同级别优秀项目比例不超过学院该级别项目总数的20%。

2、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检查项目负责人是否认真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项目组是否及时记录《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工作记录本》所要求的内容,指导教师是否提出检查意见。依据学校、学院、指导教师与项目负责人四方签订的《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检查项目是否按计划组织实施,包括研究进度、实施初步成效、经费使用情况、教师指导情况等。

3、各学院中期验收预定于12月8日前完成,答辩时间地点由各学院安排,要求所有项目负责人参加中期验收答辩,项目成员可补充答辩。

4、各学院应将中期验收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及建议反馈至各项目组及其指导老师,并明确下阶段任务。针对中期检查不通过的项目,应终止其研究,并取消成员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5、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系统将于2021年12月8日24:00自动关闭,请项目负责人、指导老师及学院管理员务必于规定时间前完成中期报告上传、审核等工作,否则影响项目正常结题。


合肥校区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62901107

宣城校区联系人:童老师,丁老师 联系电话:0563-3831070


本科生院创新创业教育处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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