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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首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24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举办首届合肥工业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首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合肥工业大学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互联网+”成就梦想 创新创业开辟未来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大赛为抓手,进一步宣传贯彻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互联网+”发展战略,深化我校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推动我校高校学科专业内涵创新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进一步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引导师生主动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新模式、新经济的形成,助推产业转型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新创业就业。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学校主办,计算机与信息学院承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专家委员会和组委会办公室。

组委会由学校校长担任主任,分管教学副校长和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副主任;副教务长、学工部长、团委书记、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创新学院院长和各学院院长担任委员。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实施指导工作。

组委会邀请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并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工作。由中国工程院院士杨善林担任专家委员会主任。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计算机与信息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副院长郑利平担任办公室主任,创新学院副副院长吴文涛、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副书记何庆领担任副主任。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比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担任主任的院级组织机构,负责本院参赛的组织实施,并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报告有关大赛组织情况。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2.“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3.“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

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院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六、赛程安排

1.大赛报名阶段(2015年6月8日-7月31日):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进行报名,也可以通过大赛移动客户端报名(下载大赛APP或订阅大赛微信公共帐号)。各学院应及时将参赛报名情况上报组委会办公室汇总。

2.大赛时间:学校初赛(2015年8月1日-8月10日);安徽省总决赛(2015年8月15日-9月10日);全国总决赛(2015年9月11日后)。

3.大赛设奖:大赛设金、银、铜奖三个等级奖,金奖数为参赛项目数目的5%,银奖数为参赛数目的10%,铜奖数为参赛数目的25%;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单位奖。

七、政策支持和奖励

1.政策支持

获得金、银、铜奖三个等级的学生团队,学校分别给予相应创新学分认可,并在保研、评优工作中给予倾斜。

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得金、银奖的指导教师和团队项目,按照安徽省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程序,由学校组织、指导教师牵头申报,经评委会评审后可对应授予安徽省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不占学校当年申报名额。

在安徽省总决赛中获得金、银奖、铜奖的指导教师和团队项目,按照合肥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程序,由学院组织、指导教师牵头申报,经评委会评审后可对应授予合肥工业大学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不占学院当年申报名额。

2.奖励

在全国、全省和校级比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的团队项目组,指导教师和组织项目参赛单位,将分别给予重奖。具体奖励办法另定。

八、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切实做好比赛组织工作,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同时,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2.每单位推荐参赛项目数为4-10项。学院间交叉组队的项目,学院间要做好协调工作,只能作为一个参赛项目申报。

3.其他大赛有关事宜,可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创新学院:吴文涛 电话62901707 邮箱 wwthfut@126.com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郑利平62901386

教务部创新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2015年6月24日

上一条:首届安徽省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