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和《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合工大政发〔2017〕13号)精神,为强化创新创业实践训练,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决定开展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3年立项的国家级项目、2024年立项项目及往年延期项目(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材料
1.过程记录:在项目执行周期内,大创系统中项目过程记录原则上不少于6次。
2.项目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论文发表、竞赛获奖、专利/著作权、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参加学术会议情况等,创业实践项目还应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机构代码、注册资金等相关证明材料。
3.结题报告:各项目组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结题报告(附件2)。
三、结题验收流程
1.学生提交材料。项目负责人在“大创系统”提交上述结题验收材料。逾期未提交材料,且未进行延期申请的视为项目终止。
2.导师审核。指导教师在“大创系统”提交项目审核意见,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答辩。
3.学院评审。学院认真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检查项目是否按计划组织实施,包括项目研究进度、项目成果、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存在的问题、教师指导情况等。答辩时间地点学院自行安排,报教务处备案。评审结束后及时在“大创系统”提交项目结题验收成绩。
4.学校评审及抽查。
(1)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由学校组织结题验收。
(2)学校将组织评审专家对学院检查验收项目进行抽查,内容包括项目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项目成果的真实性及与目标的匹配度等方面。抽查结果将作为学院年终考核内容和动态调整学院立项数量指标依据。
四、结题验收要求
1.坚持成果导向。结题验收工作,要以引导大创项目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为导向,切实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项目结题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原则上同级别优秀项目比例不超过20%,良好不超过40%。
2.严格评价标准。学院要结合项目执行过程和依托项目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需标注项目号)、申请或授权软著专利、获得科技竞赛奖励等项目成果情况,制定结题验收评价标准。原则上获得良好以上成绩的项目,项目成员必须发表或录用高水平学术论文、申请或授权软著专利、获得科技竞赛省级以上奖励,以及取得其他标志性成果。此项要求将作为学校抽查的重点内容。
3.学院提交材料:各学院于4月30日前将《项目验收汇总表》、《项目成果统计表》(由大创系统导出)excel和签字盖章pdf版发送至cxxy@hfut.edu.cn,宣城校区发送至2315368807@qq.com。
五、其他
1.项目结题评审通过学生和指导教师可在大创系统打印结题证书,学生获得相应第二课堂科技创新模块成绩。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合肥校区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电话:0551-62901107,地点:行政2号楼308室;
宣城校区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63-3831359,地点:行政楼215室。
教务处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