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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6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和《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合工大政发〔2017〕13号),为强化创新创业实践训练,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决定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本次检查验收项目分为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两大类。

1、结题验收:2022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省级/校级延期项目和2023年立项的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附件1)。

2、中期检查:2023年立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附件2)。

二、检查验收程序

1、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由各学院成立大创项目检查验收专家组,依据合同书组织检查验收答辩。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由学校检查验收。

2、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在“大创系统”提交过程记录、项目成果及中期检查报告(附件3)或结题报告(附件4)及附件材料(可打包上传)。

3、项目负责人提交材料后,指导教师在“大创系统”提交项目审核意见,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

4、各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在“大创系统”提交项目检查验收成绩。

三、检查验收要求

1、大创项目检查验收工作,要以引导大创项目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为导向,切实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学院要结合项目执行过程和依托项目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需标注项目号)、申请或授权软著专利、获得科技竞赛奖励等项目成果情况,制定检查验收评价标准。原则上获得良好以上成绩的项目,项目成员必须发表或录用高水平学术论文、申请或授权软著专利、获得科技竞赛省级以上奖励,以及取得其他标志性成果,此项要求将作为学校抽查的重点内容。

2、项目组须在大创系统提交过程记录、项目成果、中期检查报告或结题报告等材料,结题验收项目过程记录原则上不少于6次,中期检查项目过程记录不少于3次。

3、学院依据项目合同书检查项目是否按计划组织实施,包括项目研究进度、项目成果、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存在的问题、教师指导情况等,答辩时间地点由各单位安排。

4、项目结题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原则上同级别优秀项目比例不超过20%,良好不超过40%。中期检查成绩按优秀、合格两档评价,优秀项目比例不超过20%。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4月30日前将《中期检查汇总表》、《项目验收汇总表》及《项目成果统计表》(由大创系统导出)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cxxy@hfut.edu.cn,宣城校区发送至297257329@qq.com。

五、其它

1、学校将组织评审专家对学院检查验收后项目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作为学院年终考核内容和动态调整学院立项数量指标依据。

2、结题评审通过的项目学生和指导教师可以在大创系统打印结题证书,学生获得相应的第二课堂科技创新成绩。

合肥校区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电话:62901107

宣城校区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63-3831359

本科生院创新创业教育处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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