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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28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合工大政发〔201713)号文件精神,依照合同书约定,201780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其中宣城校区10项)、2018306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其中宣城校区50项)和623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其中宣城校区110项)已达到结题验收时间(不包括已终止项目22项),为保证结题验收工作顺利开展,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所需提交的材料

1、大创系统填写材料:1)项目成果;(2)结题表(大创系统由信息门户进入或通过网址登陆:http://cxcy.hfut.edu.cn/)。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PPT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国家(省、校)级+学院+主持人。

3、纸质材料:(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记录经费本;(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材料册。

结题材料册是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材料》(附件2),按照格式要求装订成册。结题材料包括项目研究总结报告、个人总结、成果支撑材料等内容。

项目研究总结报告是项目组对项目预定计划执行、项目研究实践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和收获,研究工作中的不足,有哪些问题尚需深入研究,研究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和建议、经费使用情况等综合论述,可配图片说明。字数要求:校级、省级项目不低于4000字,国家级项目不低于5000字。

个人总结是项目组中各成员对自己参与工作的总结,主要介绍个人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发挥的作用以及在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方面的体验和收获,可配图片说明。字数要求:校级、省级项目不低于2000字,国家级项目不低于3000字。

项目组依照项目合同书提供相应的成果支撑材料。

1)成果类型为论文形式的,若论文已公开发表,提交期刊的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的复印件;已录用待发表的论文,提供录用通知复印件及全文。发表论文须注明项目基金来源为“合肥工业大学20xx年国家(省、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项目编号:xxxx)”。

2)研究成果为发明制作,提供发明研制成果的研制报告并附研制成果照片。

3)专利及竞赛获奖提供证书的复印件。

二、答辩程序

1、答辩材料提交

1)请项目负责人于412前在大创系统提交项目成果、结题表、上传结题材料等附件,同时提交纸质材料至各自学院。

2)项目负责人提交材料后,请指导教师于417前在大创系统提交项目结题表审核意见。

2、答辩安排

1)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由各学院成立“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答辩工作小组”,依据合同书组织验收答辩。

2)各学院应于430前完成验收答辩,结题验收材料由学院负责存档。2017年国家级项目结题答辩纸质材料(大创项目工作记录经费本、结题报告册)一式一份交至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3、答辩要求

1)项目组须在大创系统提交项目成果、结题表等结题材料,同时提交纸质材料,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否则视为放弃答辩。

2)项目答辩人须为项目组成员,答辩形式以PPT形式陈述,内容包括项目的总体介绍、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收获与体会、项目取得的创新成果、项目的创新点与特色,项目成员分工、经费使用及导师指导情况等,汇报时间为710分钟,专家提问时间5分钟。

4、成绩评定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验收按优秀、良好、通过、不通过四档评价,优秀项目不超过院项目总数的20%,良好不超过40%

2)项目答辩结束后,各学院管理员在大创系统提交项目结题成绩,同时填写《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成绩表》(附件3),于430前将结题成绩表纸质版盖章交至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3)学生获取的创新学分将计入学生成绩单。完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组成员每人记4学分,完成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组成员每人记3学分,完成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组成员每人记2学分。

三、2018年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1、提交材料

1)请项目负责人于412前在大创系统提交中期检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同时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4)纸质版至各学院。

2)项目负责人提交中期检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后,请指导教师于417前在大创系统提交中期检查表审核意见。

3)项目答辩结束后,请各学院管理员在大创系统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成绩(优秀、通过),同时填写《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成绩表》(附件5),于430前将中期检查成绩表纸质版盖章交至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检查内容与要求

1)检查项目负责人是否认真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项目组是否及时记录《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工作记录本》所要求的内容,指导教师是否提出检查意见。

2)依据学校、学院、指导教师与项目负责人四方签订的《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检查项目是否按计划组织实施,包括研究进度、实施初步成效、经费使用情况、教师指导情况等。

3)各学院要成立大创项目中期检查、答辩专家组,项目负责人采用PPT答辩,项目成员可补充答辩。答辩时间地点由各学院安排。

4)项目组须在大创系统提交中期检查表,同时提交纸质材料,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中期考核,否则视为放弃。各学院应将中期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及建议反馈至各项目组及其指导老师,并明确下阶段任务。

    

联系电话:62901107   0563-3831359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19228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doc

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材料.doc

附件3: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成绩表.xlsx

附件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

附件5: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成绩表.xlsx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2019届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