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关于加强学科竞赛管理的暂行办法》(合工大政[2004]3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学院参加(举办)学科竞赛,并予立项。现从教务部学科竞赛专项中划拨竞赛经费,请各学院按1:1比例配套,同步划拨项目专项经费,经费使用实行竞赛负责人制。竞赛的立项名单、经费划拨数额及竞赛负责人见附件。
请学院加强对项目的管理,请项目组成员加强指导与管理,认真落实《参加校外竞赛申请书》、《举办竞赛申请书》中的各项要求及目标,取得培养和比赛好成绩。
竞赛结束后,由项目负责人对比赛进行认真总结,提出不足和改进措施等,提交书面总结报告(包括比赛照片、证书复印件等)及其电子文档至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报销时,请列出参赛学生名单及奖项设置,所有费用票据经教学院长进行认真审核后,按财务制度报销。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16年11月11日
相关下载:
附件:2016年校内外各项学科竞赛划拨经费明细表(第三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