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合工大政发[2008]134号)文件规定,从本学期开始,开展对2011级全日制本科生参加创新与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评审认定工作组应参照“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获得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加快对2011级(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为2010级)学生的创新学分认定工作。
二、各学院要针对2011级(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为2010级)本科生未获得6个创新学分的学生,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积极采取措施,开展组织工作,确保每个学生获得6个以上创新学分。
三、各学院对2011级(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为2010级)本科生的创新学分获取情况,按如下三种类别进行统计:获6个及6个以上学分、6个以下及3个以上学分、3个以下和没有获取学分的学生按班级进行汇总,并于11月28日前交往创新学院(行政四号楼308室 电话62901107)。
四、各学院对2011级(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为2010级)本科生获取的创新学分,在2015年5月31日之前上网登录完成绩。
教务部创新学院
2014年10月28日
相关下载:
附件1 合肥工业大学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申请.doc
附件2 合肥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统计表 1.xls
附件3 合肥工业大学本科生参加学术讲座报告会统计表.doc
附件4 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获得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