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项目组及指导教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 5号)及学校《关于开展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院组织开展了2014年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的申报、评审等工作。经审核,共立项校级创新训练项目753项,其中宣城校区100项(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执行时间为2014年6月-2015年5月,2014年12月中旬进行中期检查。各项目组应合理安排项目执行时间,按期完成项目。
2.项目组负责人、指导教师要严格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执行各项目。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合同书》,一式二份(见附件2),于2014年7月20日前交至各学院签字盖章后一份由学院负责管理,一份交给项目负责人。
3.经费本由项目负责人保管,专款专用。经费报销程序等按《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执行。
教务部创新学院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