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合工大政发[2009]24号)文件精神规定,学校对2013年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经费实行一次核定,拨付。经费由学院“大学生创新计工委”相关负责人进行管理审批(见附件1), 学校对项目经费实行监督管理,保证经费使用科学、合理、规范。该经费使用参照《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细则》(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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