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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08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管理办法》(合工大政发【2009】24)号文件精神,依照合同书约定,2011年校级502项创新实验项目已达到结题验收时间,为保证结题验收工作顺利开展,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结题前,请项目组认真填写《项目结题申请表》、《项目工作记录本》,完成《项目研究总结报告》,项目组各成员完成《个人总结》。
    1.《项目研究总结报告》是项目组对项目内容、方法和研究成果等方面的综合论述。格式要求请参照附件。字数要求:2000-3000字。
    2.《个人总结》是项目组各成员对参与工作的总结,主要介绍个人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发挥的作用以及在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特别是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体验和收获。可配以照片记录项目研究过程中难忘的瞬间(不超过5张),字数要求1500-2000字。(题目自拟)
    3. 请将公开发表的论文、申请的专利的复印件和项目成果实物A4打印照等材料以及《经费专用本》作为项目结题报告附件。
    4.各项目组须将《项目结题申请表》、《项目研究总结报告》、《个人总结》、成果实物数码照片以及答辩PPT电子版打包后压缩以“项目级别-学院-项目负责人”命名及上述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于11月16日前交至学院相关负责老师。
    二、答辩安排 
    由学院成立“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答辩工作小组”,依据合同书约定组织验收答辩。具体时间为11月19日-28日。请学院将答辩方案包括(答辩小组成员、时间、地点)于11月19日前上报创新学院备案,并通知到本院各项目小组。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成果汇总表》并提交创新学院。不能按期进行答辩的项目请于11月16日之前向所在学院提出延期申请,所有项目必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之前结题答辩。 
    三、成绩评定 
    1.项目验收按优秀、良好、通过、不通过四档评价,优秀项目须从严掌握,不超过院项目总数的20%。
    2.学生获取的创新学分将计入学生成绩大表。根据项目成员表现情况进行相应计分,最高不超过4个学分。
    四、资料存档
    各研究项目的《项目结题申请表》、《项目研究总结报告》、《个人总结》、《项目工作记录本》、《经费专用本》、及相关材料由学院统一归档。
请各学院加强对学生创新实验计划“过程管理”的力度,督促学生认真执行,为参加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的学生提供支持和便利条件。

 创新学院

 2012年11月8日

 相关下载:

·附件1:研究总结报告格式要求

·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

·附件3: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延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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