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项目组及指导教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 5号)及学校相关文件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了2012年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申报、评审等工作。经评审,共立项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实践)计划项目79项,其中创业实践项目2项,创业训练项目6项,创新训练项目71项(见附件1); 立项校级创新训练项目488项(见附件2)。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实践)计划项目执行时间为2012年6月-2014年5月,2012年10月中旬开题, 2013年5月开展中期检查;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执行时间为2012年6月-2013年4月,2012年12月中旬进行中期检查。各项目组应合理安排项目执行时间,按期完成项目。
2.各学院、项目组负责人、指导教师要严格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执行各项目。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合同书》,一式三份(见附件3),于2012年9月20日前交至各学院教务办公室,各学院签字盖章后于2012年9月25日前交至创新学院(行政4号楼308室,电话2901107)。
3.经费本由项目负责人保管,专款专用。经费报销程序等按《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执行。
合肥工业大学创新学院
2012年7月9日